依法打擊網絡謠言 沈陽公安公布3起案例
公安部黨委決定將2024年作為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年,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為期一年的專項行動。沈陽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廳部署要求,持續保持對網絡謠言的嚴打高壓態勢,重拳治理網絡亂象,為進一步強化警示教育作用,堅決維護網絡公共秩序和群眾合法權益,現公布3起打擊網絡謠言的典型案例:
案例1網民徐某某等3人發布“有人跳立交橋”網絡謠言案
1月7日,皇姑區崇山東路立交橋上發生一起交通事故,徐某某途經此處并用手機拍攝,在視頻中稱“過街天橋跳下一男子”。同日,徐某某朋友李某某將視頻發送至工作群,稱“該人檢測出重大疾病”,隨后梁某將此視頻發布在某平臺,并在留言區置頂自己留言,稱“過街天橋,一男子從橋上一躍而下”。
徐某某、李某某和梁某在不了解事故緣由的情況下發布虛假信息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目前,公安機關已對徐某某、李某某、梁某依法進行處理。
案例2網民薛某編造“殺人并盜取人體器官”網絡謠言案
2023年10月,網民薛某為博取眼球,在短視頻平臺發布“惡性殺人并盜取人體器官”的極端惡性網絡謠言,引發社會輿論恐慌情緒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,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予以刑事拘留,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
案例3網民安某編造“傳染病”網絡謠言案
2024年1月,網民安某因與某洗浴中心產生糾紛,利用網絡發布“沈陽市某家洗浴里面的溫泉水有傳染病”的不實言論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,公安機關已對其依法進行處理。
網絡空間不是“法外之地”。沈陽公安在此提示大家,自覺抵制網絡謠言,面對未證實的消息,堅決不做謠言的“編輯器”,共同營造文明誠信的網絡環境。
沈陽晚報、沈報全媒體主任記者 楊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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